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富有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和严谨求实的高层次经济学专门人才。要求系统掌握国民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熟悉现代经济学的前沿进展,熟练使用经济学分析工具;能熟练地掌握一种外国语,具有写作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创造能力;身心健康;能独立从事与国民经济学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经济管理工作。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01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
02公共经济与政府规制研究
03商务环境与法经济学研究
04产业发展研究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鼓励、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在可能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和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博士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要根据科研课题和拓宽培养口径、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学习必要的学位课程,包括跨门类、跨学科的学位课程。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其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思想品德。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18学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结构和学分分配如下:
(一)必修课程
1.公共学位课程,5学分
(1)政治理论课 3学分
(2)第一外国语 2学分
2.专业学位课程,6学分
高级计量经济学 2学分
高级宏微观经济学 2学分
《资本论》研究 2学分
(二)选修课程(含研究方向课程),至少3学分
经济理论史与研究方法 1学分
国民经济学专题研究 1学分
金融发展理论 1学分
规制经济理论 1学分
法经济学 1学分
产业组织理论 1学分
(三)开题报告,2学分
通过研读大量中外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中英文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与创新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2学分。
(四)学术活动,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5次以上,并在本学科范围内主持5次和参加40次Seminar或Workshop,符合规定者记1个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学术讲座30次以上,并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讲座至少3次,符合规定者记1个学分。
六、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训练、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选修课(含方向课)一般要求考查,考查方式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课堂笔试与课程论文结合、课堂笔试与科研报告结合等多种形式。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查成绩可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能取得学分。
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院(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七、科研训练与能力训练
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博士研究生应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本人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等科研活动,掌握科学研究的手段、方法和技能,提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学术水平。提倡和鼓励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各种科研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激励博士研究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CSSCI期刊上发表署名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且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6篇(其中1篇可发表在《西部商学评论》),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八、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查和评价。三项考查都合格者,通过中期考核;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终止学习。
博士生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之初进行。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九、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培养方案制订每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对博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博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制订完毕,经导师和所在院系领导审核通过,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施。
十、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对博士生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选择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科前沿领域以及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要十分注重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二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论文撰写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遵守公认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表达形式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写作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并广泛征求其他专家学者和相关老师的意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构思提纲及写作大纲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学位论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评审、预答辩和答辩。学位论文在预答辩之前进行学术检测,通过者方可预答辩。预答辩合格者论文进行双盲审,盲审通过者可进入正式答辩。评审、答辩合格者,由学校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