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开发
学院积极为贫困生开发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其中,固定岗位包括科研型、管理型和劳务型等三类。
二、岗位招聘
1.所有待聘岗位面向全院贫困学生公开招聘,及时发布招聘通告,公布待聘岗位。
2.通过竞聘上岗与推荐上岗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上岗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2~3天公示。
3.应聘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社会公德。
2) 热心于勤工助学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 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5) 工作中默契配合,同学间和睦相处,有团队合作精神。
6) 同等条件下,特困生优先聘用。
三、岗前培训
1.结合不同类型岗位的工作要求,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对上岗学生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
2.对于科研岗位的学生会做好选题指导,对于劳务型岗位的学生会做相关的技能培训。
四、岗位管理
1.学院结合岗位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
2. 学院对上岗学生的工作态度、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会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五、奖惩制度
1.因主观原因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给予及时教育引导,应予以解聘;
2.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给予及时教育引导,并及时调整岗位。
六、岗位报酬
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的发放实行“考核升级”制度。固定岗位中科研岗位和劳务型岗位报酬分为二级:120元/月,180元/月。管理型岗位报酬为200元/月。临时岗位报酬为5元/月。
(一) 科研岗位报酬
初次上岗,岗位报酬定为初级:120元/月。
1.科研成果在校级内部内刊物(如教务处主办的《教学研究》、学生处主办的《学工动态》以及《陕西师范大学校报》等)发表者,岗位报酬升一级;
2.科研成果在重要刊物发表者,除岗位报酬升一级外,另奖励500元;
3.科研成果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者,除岗位报酬升一级外,另奖励800元;
4.科研成果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者,除岗位报酬升一级外,另奖励1000元。
(二) 劳务型岗位
初次上岗,岗位报酬定为初级:120元/月,每学期末考核一次,考核优秀者岗位报酬升为180元/月。
(三) 管理型报酬
岗位报酬定为200元/月。
(四) 临时型岗位
岗位报酬定为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