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活动效果,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我院2016年秋季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做好集中讨论
1.全院党员学习研讨
各支部应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抓紧抓好全院党员的学习研讨。着力把握以下工作重点:
(1)“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各支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把握讲话内涵,结合学院实际、党员实际、教师实际,以做好现实工作为基础,以深化党员意识为核心,以提升党性修养为抓手,以强化教师思想素质为内涵,将学习讲话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将学习活动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准确把握讲话的鲜明主题、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2)做“讲道德、有品行”的高素质党员。各支部应结合教育部近期印发的《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师德水平,并在10月10日前完成 “两学一做”第三阶段的学习研讨。
(3)以奉献衡量品格,以作为衡量绩效,做好第四阶段学习讨论工作。各支部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第四专题的学习研讨,着力引导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促进党员发挥个人作用、勇于担当作为。
(4)履行党员义务,提升党性修养。结合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员义务履行情况,进一步深入研讨本支部党员党性意识、规矩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教学科研中心工作,进一步研讨合格党员在本单位的具体体现和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
(5)继续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支部应主动联系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以支部为单位,在11月上旬前完成相关工作。
(6)落实领导班子党员联系支部制度。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细化学院领导班子联系教工支部情况,要求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教工支部和一个学生支部,并抓好联系支部的学习交流、思想教育等工作,做到联系指导全覆盖。
(7)开展“两学一做”学习考核。学院党委应在10月15日前制定学院“两学一做”考核制度,各支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本支部的工作考核及党员考核,对于此次考核不合格者,各支部要做好督促工作;对于支部考核不合格者,党委将做好督促工作。
2.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
(1)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刘云山同志在部分地区和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新学期工作部署会上校党委书记甘晖同志、校长程光旭同志的安排部署进行学习研讨,查摆本单位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及围绕中心抓党建、凝聚力量促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改进措施。
(2)围绕中央领导同志教师节重要讲话,结合学校办学目标、学院发展纲要、当前综合改革任务进行研讨,查摆本系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亟待加强的工作,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10月20日前,围绕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落实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进行研讨,查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在党员培养教育、师生思想引领、阵地管理、宣传舆论等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扎实落实学习教育“关键在做”
各支部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以解决问题为动力推进学习教育。
1.三个层次齐回头,实际工作见真章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查摆自身工作问题,做到领导带头“回头看”;各支部要以学院党委制定考核指标(将于10月下旬下发各支部)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以是否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是否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为核心,做到支部工作“回头看”;全院师生党员要结合自己学习心得,认真考量自己工作实际和学习态度,做到党员自己“回头看”。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要摆正位置,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回头看”的各项安排,形成台帐,促进自己提升境界。
2.三类人员比职责,立足岗位讲贡献
10月至11月中旬,各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特点,集中组织开展“三比”活动,即引导教师党员比师德、比育人、比成果,学生党员比理想、比学习、比成才,管理干部比作风、比服务、比效率,行政党员比态度、比技能、比奉献,促进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
三、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11月中旬前,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自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补交。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四、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结合学院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核结果,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学院党委将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学院党委将在11月上旬前对全院各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于任期届满的党支部,除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11月中旬前要完成换届工作。换届中,尤其要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夯实党建工作责任。
2.组织党务干部培训
以第五轮管理岗位竞聘为契机,结合新形势下学校事业发展对党务干部的要求,以学院党校分校为培训主体,适时举办好支部书记培训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学院党支部绩效考核制度。学院党委将依据工作实际,起草学院党支部绩效管理制度,在充分征求各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实施。
(2)建立支部建设规范。学院党委应结合学校即将出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学院实际而切实可行的学院党支部建设规范。
六、抓好党员和党组织日常规范化管理
加强和完善党员信息库建设。学院党委要委托专人实现全院党组织、党员信息资源的分级管理维护和数据动态更新,促进党组织、党员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10月中旬、12月下旬分别完成半年报、年报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重点抓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杜绝“口袋党员”。学工组应于10月下旬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的整理核对工作。
加强《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核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更新完善,做到一人一表。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审核并留存建档,对于学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应及时将登记表随同组织关系转至相应基层党委(党总支)。
七、工作要求
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学校党委关于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各支部要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确保每个党员都受到教育、有所提高。要注重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支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