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3日—3月30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电话通知复试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试期间,考生请注意安全,食宿自理。
1.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并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点附后),了解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参加全体复试考生大会。
2.考生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3.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需带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校医院。
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4.所有拟录取考生(含调剂考生)均须在研究生辅导员处核对或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方便后期录取通知书的寄发。
5.复试程序结束后,考生可返程,拟录取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
2.往届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3.单独考试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考生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1.选择定向培养方式的拟录取考生(含专项计划和单考考生)须在4月14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交于研招办,考生单位人事部门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定向培养协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2.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4月2日前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
3.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相关复试录取通知。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nn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汇楼A段509室)
邮 编:710119
四、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请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五、考生乘车路线
1.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可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3路公交车直达;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可在雁塔校区门口换乘600路公交车直达。
附件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