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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每位研究生必须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之前进行开题报告。

一、资格审查

1、对研究生的课程、科研能力的情况进行审查,未能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进行开题。

2、通过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后,方可申请开题。

3、考核学生在校表现,不宜继续培养者不能开题。

二、开题报告内容

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硕士生用A4纸打印,选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所选题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3、论文实施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

4、预期效果;

5、完成论文的时间和所需条件;

6、存在问题;

7、主要参考文献。

8、硕士生开题报告的综述内容不得少于3000字。

三、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硕士研究生的《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开题。

2、评议专家组由35名具有副教授资格以上的硕导组成,评议专家组听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和评议。

3、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在第三学期之前完成(每年的1025日),自论文开题到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4、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开题。

5、开题结束后,评议专家组应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上报科研办。

6、硕士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开题,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位点批准后方可延缓开题,补开题须在开题后1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