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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术成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量:

国际商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术成果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特制定国际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术成果规定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完成基本的科研训练,培养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方可申请答辩:

1)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包括CSSCI、SCI或SSCI等);

2)提交2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且论文被CPCI-SSH引用;或提交1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且论文被CPCI-SSH引用,且提供300小时学术服务(包括学院、学校、社会机构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服务,并由主办方出具正式证明);或提交1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且论文被CPCI-SSH引用,且1篇会议论文被国内学术年会(一级或二级学术年会)录用;或提交1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且论文被CPCI-SSH引用,且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独立完成专著一部;或与导师合作完成专著1部,其中硕士研究生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4)完成1项发明专利并成功获批。

二、如不能满足条件(1)至(4)中的任何一条,则推迟半年答辩,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条件执行。

三、学术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报告及案例等)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当硕士研究生署名第二、导师署名第一时,可视为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四、所有成果均以正式文件、证书及公开出版的刊物作为认定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不予认定。

五、本规定自2018级研究生起实施;2017级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但至少提交1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且论文被CPCI-SSH引用;2016级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但至少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1篇CPCI-SSH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六、本规定由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