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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就学院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采取考生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复试平台采用腾讯网络会议。

腾讯网络会议号及登录方式详见群内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每次考试前,将通过QQ群通知具体的考场分配、考试要求等,请及时关注。所有考生务必加入本次考试专用QQ群,在QQ群内使用实名(报考专业+姓名),保证提供的电话信息准确无误,在进入考场前保持电话畅通。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硬件要求。考生需要确保复试环境满足“双机位”要求,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用于拍摄考生免冠半身图像,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位于考生右后方1米,45度拍摄复试环境,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能够覆盖考生复试环境和考生前方区域(包含电脑屏幕区域)、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复试画面像素不低于720p;设备工作正常,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电源)。如没有笔记本电脑可以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能使用耳机)。效果图如下:

2.网络环境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3.空间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2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空间要求光线明亮,不逆光;环境安静,语音清晰、流畅、不卡顿。

4.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二、复试时间及资料准备

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为41-48。各专业具体时间如下:

复试专业

41日(周

9:00-12:00

14:00-18:30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

43日(周

8:30-12:00

14:00-20:30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PACC

47-8日(周三、周四)

8:30-12:00

14:00-20:30

全日制MPACC

 

考生复试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

3)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须在复试前将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3.其他相关材料:

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个人简历、能体现学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书,在校期间科研

请按照复试QQ群内的通知,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的PDF电子版或扫描/照片件

三、复试流程

1.登录复试平台,准备软硬件环境。考生应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安排,提早登录复试平台,熟悉复试平台使用方法;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测试复试平台。

复试前一天所有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复试平台模拟和演练,测试平台可靠性、稳定性,及时解决复试演练中遇到的问题。

3. 候考及复试。

复试前,考生确保网络和电话畅通,等待复试连线通知。

时间节点

具体要求

本人复试前30分钟

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本人复试前15分钟

进入复试平台腾讯网络会议,按要求候场。

本人复试前10分钟

确认准考信息、并在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本人复试前5分钟

根据复试小组秘书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1.考生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考生立即对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短时间内可恢复的,调试完成后继续复试,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可另行安排复试时间考核。

2. 考生复试未按时进入复试平台,复试秘书通过电话联系考生后,考生能够及时上线的,调整复试顺序至最后一名;无法联系到考生或考生无法及时上线且无正当理由的,保存通讯文字或录音记录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3. 考生在复试当日无法进行复试,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可另行安排复试时间考核。考生因个人问题导致错过复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复试开始

接受面试邀请,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复试专家要求完成复试。

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过程中试题、提出地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复试结束

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四、录取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录取其他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调剂

1.我院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复试视频、音频的;

3)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复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ibs.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 陕西师范大学文楼澜

咨询电话:85310172(学硕); 81530838(专硕)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