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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程序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量:

国际商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程序

1、由博士后人员简要向考核小组成员汇报其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目前取得的成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等。时间为10-15分钟。

2、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汇报情况进行提问。时间为5-10分钟。

3、博士后人员退席。 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论,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考核等级说明:

     1、优秀 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在站期间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师资博士后至少具备下列条件2项)者,各单位可推荐作为中期考核优秀的候选人: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发表1篇权威或SCI论文;

(3)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第1人),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

(4)公开出版发行专著1部;

(5)主持完成经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2、良好 工作认真,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师资博士后须具备下列条件2项或推荐优秀条件1项)者,各单位可推荐作为中期考核良好的候选人:

(1)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前3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已录用或发表2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3)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参加者)。

    3、合格 工作认真,主动申报国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积极参加合作导师的课题研究工作,按照博士后工作协议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

    4、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或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博士后工作协议有关条款;

(2)无特殊原因未进行中期考核;

(3)由于主观原因研究工作进展缓慢,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