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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对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1.申请结题验收的11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94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7项优秀、44项良好、33项合格;17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2.申请结题验收的23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00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0项优秀、131项良好、59项合格;35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3.申请结题验收的17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15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项优秀、7项良好、7项合格。2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4.验收结果为良好级别的项目,如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有高水平成果(核心、权威、SCI论文或专利)产出,可申请认定为优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统一公示。

二、项目剩余经费使用安排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28日-7月7日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办理剩余经费报销手续,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仅可报销2019年开具的发票。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项目整改报告(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并于2020年12月参与结项验收答辩,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使用剩余经费。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撤项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因此项目立项获得创新学分认定或有关加分的,学院要取消该项目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

4.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若因项目进展需要或受邀参与参加教育部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可向教务处申请追加经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