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1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 2025 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 年 12 月 8日—12 月 31 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对学院教职工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组 长:思培峰、雷宏振
副组长:邱远航、杨 静
成 员:张淑惠、尹海员、杨 博、史恒通、韩树蓉、线 文、杨 涛、南金阳、赵 蕊、各教师党支部书记、各系主任
三、考核对象
师德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准聘人员、转关系博士后以及人事代理人员等参照在编人员进行考核,计入单位考核人数。其他编外聘用人员的师德年度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师德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并对照《陕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评估观测点》进行考核(附件 1)。
五、考核等次
师德年度考核等次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修订)》要求,根据考核内容,对照《陕西师范大学师考核评估观测点》,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在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师生赞誉,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师德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党委本年度应考核人数的 3%以内。年度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师德荣誉(黄大年式教学团队负责人、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者,经学院党委审议后报学校审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单位优秀比例名额。“双肩挑”干部、党务行政人员原则上不参评优秀,表现特别优异的可附单行材料进行推荐。
此外,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 7 月 1 日及之后新参加工作的;进校前有工作经历但当年累计工作不足 6 个月的新进校人员;当年病假、事假或待聘(岗)累计 6 个月以上的。
(二)合格。遵守师德规范,完成岗位工作,年度内未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三)基本合格。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言行不当或履职不力,或存在师德师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未被认定为师德失范行为的。
(四)不合格。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存在《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所列行为,且被学校认定为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学校处理和处分的。
考核时因违规违纪处于调查期的,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方式与程序
师德年度考核采用多方评价机制,依托“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简称“师德系统”),以线上为主、线下辅助的方式进行。
网址:https://sdkhpj.snnu.edu.cn/morality_pc/#/indexs
1.教职工自评(12月12日—12月15日)。教职工登录师德系统,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与师德考核评估观测点,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估,在系统中“师德考核”板块填写提交《2025年度师德考核个人自评表》。退休返聘人员及合同聘用人员,无需进行自评。
2.学生评议(12月12日—12月18日)。学院党委根据评议对象和实际,以年级为单位建立学生评议组,人员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原则上每个小组不少于7 人,形成《2025年度师德考核学生评议表》(附件2)留存备案,并将学生评议结果录入师德系统。行政及实验技术人员,不进行学生评议环节。
3.党支部评议(12月19日—12月23日)。各教工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将教职工自评与学生评议结果作为开展支部评议的重要参考,结合教职工日常师德表现,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2025年度师德考核党支部评议表》(附件 3)留存备案,并将评议结果录入师德系统。
4.学院党委评定(12月24日—12月30日)。召开党委会,综合教职工自评、学生评议、党支部评议情况,初步确定本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等次,将结果录入师德系统,并公示3 天。
七、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年度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前置把关和重要组成部分。师德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表彰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师德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应评定为“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学院党委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加强教育与引导,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师德行为,涵养师德品行。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师德档案,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委教师工作部另行存档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生评议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职工考核评价的首要位置,作为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师德考核的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各评议组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师德考核评估观测点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评议,并做好过程性材料的记录与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评估观测点》
2.《2025年度师德考核学生评议表》
3.《2025年度师德考核党支部评议表》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